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2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保障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依托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强化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减环节、压缩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专网整合。结合“一窗受理”和“一站式办理”业务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国土资源房管、公积金等部门(单位)的5个专业大厅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互联互通。组织做好涉及“一次办好”相关的专网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业务专网尚未整合的部门,各区市政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统一平台,组织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对接,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最终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电政信息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实现政务服务缴费网络化、便利化、多样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电子身份认证。公安部门加快开展电子身份证推广使用,运用电子身份认证技术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身份核验难、重复填写信息等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网上身份认证特点,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人工操作。凡是通过技术手段能够核验身份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身份证明。凡是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填写。(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电政信息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共享和应用,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一次办好”工作要求,积极向国家、省、市申请已共享的信息资源,用好用活共享资源。对使用上级部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资源,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通过跨层级共享方式进行共享利用。进一步拓展信息资源接入和应用范围,将与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包括中央、省驻青单位可共享的数据资源,以及水、气、暖、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按照依法依规、安全可控的原则纳入共享交换范畴。(责任单位:市电政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应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分批分类推进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气暖报装、获得电力、获得信贷、创新政务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实现重点领域“一次办好”改革所需信息资源“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广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责任单位:市电政信息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大相关领域基础信息资源的归集力度,实现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在全市范围内共享和利用,为“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电政信息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工商局;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政务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等。充分发挥镇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就近办”基础上,逐步推动房地产权证、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等便民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专班,统筹做好整合部门业务专网,强化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共享在“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性,理顺工作机制,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阻碍改革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安全设计、安全制度、安全技术、安全运维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强化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完善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方面信息的安全管控和保护措施,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风险评估,形成覆盖信息共享全过程的安全防护体系。
附件: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王鲁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崔卫东 市电政信息办主任
成 员:王 铨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镭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尧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 奇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李顺福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魏仁敏 市卫生计生委二级巡视员
汉红燕 市环保局副局长
冯寿青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会佐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副主任
张 艳 市电政信息办副主任
高恒文 市老龄办副主任
于建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 宁 市交通运输委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德爱 市残联二级巡视员
郭洪源 市税务局总审计师
管寿果 市南区副区长
童 煜 市北区副区长
魏瑞雪 李沧区副区长
黄应胜 崂山区副区长
隋 斌 黄岛区副区长
杨 超 城阳区副区长
鞠朝友 即墨区副区长
刘明县 胶州市副市长
毛军响 平度市副市长
郝曙光 莱西市副市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电政信息办,张艳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