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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提升“五名”高标准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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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市政务网

青政字[2018]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提升“五名”,高标准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战略机遇,结合落实工业信息化部及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信息化发展规划,立足实际,以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为基础,以加快培育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名品、名企、名园、名展、名人(简称“五名”)为重点,坚持“东园西谷北城”产业布局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突破核心技术,构建产业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两化融合支撑更加坚实,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软件产品和龙头企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迈上更高层次,达到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要求,建成比较优势明显、“五名”特色突出的中国软件名城。

  产业规模。到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35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全省同期平均水平,全市列统涉软企业达到2300家左右。

  产业集聚。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青岛信息谷、青岛软件科技城(简称“东园西谷北城”)主体产业集聚区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千万平米”软件产业载体工程基本建成,培育一批面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园区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国家和省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园区)达到6个以上。

  企业培育。培育软件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120家左右,10亿元以上12家左右,50亿元以上4家左右,市级领军、高成长性软件企业达到100家,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5家左右,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通过ITSS符合性评估、CMMI评估的企业达到500家左右。

  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产业收入比重达到10%,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中心、孵化器等建设,打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双创”平台10个左右,软件著作权总量突破30000件。

  品牌建设。树立“青岛软件”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优秀软件产品评选,申报山东、青岛名牌和“专精特新”产品,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行业领先的标志性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品牌。

  人才培育。创新用人机制,改善人才生态环境,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知名企业家、团队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软件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特色高端软件产品和服务。

  1、做强优势领域软件。

  工业软件及解决方案。全面推进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和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形成工业软件开发、生产和服务体系。协力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进程,加快自主可控的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形成一批面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互联网工业平台、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的工业APP和解决方案。(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嵌入式软件。大力开发应用于智能家电、轨道交通、高端装备、通信设备、专用机械、仪器仪表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为智能制造产业赋能。建立和完善嵌入式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自主化高端化,有效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新兴业态软件。

  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支持虚拟化技术、云管理、云存储、云中间件、云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基于云计算环境下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发展大数据计算平台和相关系统软件,推进数据采集、清洗、存储管理、分析挖掘、可视化、安全监管等技术突破,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形成安全的数据管控体系。加快青岛市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着力开发与重点行业业务流程及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市电政信息办等相关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等经济功能区管委,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等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虚拟现实。依托青岛市虚拟现实科技创新中心及相关企业,开展虚拟现实引擎、图像图形计算、动作捕捉及云渲染、系统开发与集成平台等关键技术攻关,构筑软硬件、操作系统、内容制作等产业链条;加快VR/AR/MR 技术在工业设计制造、影视娱乐、数字城市、医疗健康等领域推广应用,完善支持服务体系。(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崂山区等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工智能。重点突破自然语言理解、图像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深度学习等关键技术,依托龙头企业技术平台,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无人驾驶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软件研发与产业化,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崂山区等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物联网。支持射频识别与传感节点、组网与协同处理、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软件研发,深化软件技术在智能物联、车联网、窄带物联网等领域的应用。(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等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位置信息服务。推进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技术融合,着力发展地理信息服务及卫星应用产业,支持面向城市交通、地下管线、海洋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北斗(青岛)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等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区块链。推进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数据可视化等关键理论研究及软件技术实现,重点发展区块链技术在政府管理、金融、物流等领域的应用示范,推进载体和重点项目建设,吸引上下游产业,打造区块链产业集群。(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市北区、崂山区等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破基础性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IC设计。

  基础性软件。专项支持相关基础性研究项目,引导软件龙头企业,构建以基础软件平台为核心的应用服务一体化体系,努力实现基础支撑软件、新一代信息网络软件、工业操作系统及实时数据库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支持开源软件开发和应用推广。(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安全软件。突破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核心技术,推进安全可靠的软件产品自主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加强工业信息安全技术在家电电子、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的示范应用,发展信息安全咨询、集成、运维、评估认证、培训等高端专业化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IC设计。制定定向招商政策,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链知名企业落户,加快人工智能(AI)、数字信号处理(DSP)、微机电系统(MEMS)、数模转换(AD/DA)、电源管理等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集成电路设计、生产、测试封装、嵌入式应用软件及系统整机(终端)协同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打造行业领先软件企业。

  1、引进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借力行业展会等活动,发挥园区主体作用,开展以商招商、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内外上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并做好大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软件产品,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模式、商业模式,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扩大企业规模。鼓励骨干企业争创国内行业龙头,对新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青岛市领军软件企业、青岛市高成长性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新上规模企业的给予奖励。培育扩大自主可控软件市场空间,提升自主可控软件供给能力和安全可靠水平。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软件产品表彰的企业择优给予奖励,对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和通过ITSS符合性评估、CMMI评估等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参与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相关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等。鼓励企业和创业团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软件创新创业比赛,提升创新能力和知名度。(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国内外知名的软件产业园区。

  1、提升主体园区承载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以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构建软件信息技术产业生态和产业集群为目标,加快重点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园区创新活力,加大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园区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重点发展通信网络、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环保监测、智能制造、金融、教育等领域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建成国内重要的嵌入式软件产业基地和虚拟现实产业基地。到2022年,完成载体建设面积150万平方米,列统涉软企业430家,软件业务收入500亿元。(崂山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岛信息谷。重点发展高端工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以及面向海洋地理信息、港口物流、云计算和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内容处理、军民融合等领域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建成国内领先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和大数据中心。到2022年,完成载体建设面积300万平方米,列统涉软企业400家,软件业务收入450亿元。(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岛软件科技城。重点发展面向北斗导航、轨道交通、机器人、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等领域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率先建成国内外一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到2022年,完成载体建设面积550万平方米,列统涉软企业320家,软件业务收入400亿元。(青岛高新区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软件产业基础集聚区。以市南软件园和青岛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园、市北区青岛中央商务区(CBD)、市北区区块链产业基地(简称“链湾”)等为重点园区,大力发展面向大数据、虚拟现实、数字内容处理、动漫游戏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智能终端、区块链等领域高端软件和基于“互联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抓好产业生态营造和业态纯化,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部经济”,为产业发展提供孵化支持,建成国内一流的软件产业孵化基地和动漫创意产业基地。到2022年,市南区、市北区列统涉软企业分别达到420家和350家,软件业务收入分别达到400亿元和380亿元以上。(市南区、市北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海尔信息谷、海信创智谷等软件产业园区。着力发展面向家电电子、智能家居、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等领域的高端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及信息技术服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制造业,开展融合创新试点示范。推进“双创”平台建设,孵化一批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小企业,围绕家电电子、智能家居等行业构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生态。到2022年,海尔各园区实现软件业务收入 750亿元,海信各园区实现软件业务收入220亿元。(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区。

  云计算和大数据集聚区。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为重点区域,推动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浪潮(青岛)大数据产业园、网络安全产业园、中国(青岛)新媒体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快培育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等产业形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双创平台、第三方云服务、技术外包和咨询服务、数据交易服务等业态。促进各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加快“企业上云”。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成国家北方数据中心和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市电政信息办等相关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虚拟现实集聚区。以青岛(崂山)国家虚拟现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主要载体,建设虚拟现实产业示范园区、国际交流中心、人才实训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向青岛国际创新园、歌尔青岛科技产业园等园区集聚,发展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的软硬件开发、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等,全力打造“中国虚拟现实产业之都”。(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工智能集聚区。依托市南区泛海科技城、市北区青岛中央商务区、崂山区青岛国际创新园、高新区青岛软件科技城等重点园区,重点发展生物识别、智能通用芯片、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智能家居、智能语音、智能交通、无人船、无人潜航器等智能装备和智能应用软件,促进人工智能商业应用。(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青岛高新区管委,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区块链集聚区。以“链湾”、崂山区金融中心等为主要载体,推进区块链研究院、区块链大厦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区块链生态产业联盟,重点发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软件开发及产业化,推动区块链在金融、政府管理、跨境贸易、供应链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应用。(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市北区、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拓展区规划发展。李沧、城阳、即墨区及胶州、平度、莱西市作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拓展区和产业转移承接区,要立足本地产业优势,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载体建设,提升园区承接能力。抓好本地智慧物流、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城区等信息化项目建设,采用以项目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吸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落户,推动产业链完善和集聚发展。(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区、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信息技术融合服务水平。

  1、加强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围绕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重点支持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工业操作系统、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行业解决方案等研发和应用,鼓励软件企业开展工业领域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云制造、供应链管理的服务,在家电、服装、智能制造等行业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示范项目,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远程诊断维护、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成立服务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强产业供需对接,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融合协同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各经济功能区管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政务、金融、教育、医疗、能源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面向交通、制造、民航、能源、安全等行业形成一批优秀行业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服务品牌,大力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端外包服务。对首次推广并投入运营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等软件产品或解决方案项目给予奖励。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提升数据利用率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深化软件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支撑作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电政信息办,各经济功能区管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专业展会的影响力和实效。高水平举办中国(青岛)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工业大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等专业展会,加强政策扶持,创新举办方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展会实效,加强产业交流合作和品牌推广,力争在展会规模、国际化程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等方面进入国内同类展会前列。(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贸促会,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软件人才队伍建设和支撑。

  1、加快人才引进。落实相关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岛“英才211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借助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国际人才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青岛国际院士港等平台,鼓励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瞄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等重点产业方向和关键技术领域,大力引进海外软件高端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重点引进“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软件人才,定向引进山东籍软件人才来青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经济功能区管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才培养。依托高校院所、职业学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加强中高端软件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积极组织和推荐中青年技术骨干和企业家参加国内外相关领域人才培训计划和高级研修班,提升综合素质。开展“青岛市软件名人”推选活动,选拔一批技术、管理等方面领军人物和顶尖团队。建立青岛市软件人才信息库,推进青岛软件科技城高端软件人才培训创业基地建设,扩大软件人才储备规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发挥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作用,由青岛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及软件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以及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名城创建实施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及考核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促进名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成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家组,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针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提供决策支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中关于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有关政策措施,统筹使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五名”培育。推动企业按规定享受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商业银行和投融资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渠道。支持首版次高端软件创新研发及应用示范,鼓励企业采购或使用首版次高端软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加快形成5G商用基础网络环境,支持具备国际互联网转接业务能力的区域性国际出入口局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认证、品牌宣传推广等综合性、专业化公共服务。鼓励重点园区不断提升园区产业服务、生活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发挥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相关重大信息服务项目建设予以补助。(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通信管理局,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和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强化行业监管和服务,深化“放管服”,做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营造专业技术交流环境,加强产学研合作。发挥市软件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和行业统计,为软件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学术研究、融资租赁、交流对接等高质量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国际化支撑能力。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强与美、日、韩等国家的高端软件服务外包业务合作,建设海外分支机构或并购当地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培养国际化人才和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发挥相关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9月13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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