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区域OPC、OPIE发展能力评价规范》、《OPC、OPIE经营合规与风险防控规范》、《OPC、OPIE信用评价与分级管理规范》、《OPC社区与OPIE平台服务建设标准化指南》、《县域/乡镇OPC微型服务点建设与服务规范》、《OPC社区单人创业者准入与培育规范》、《OPC、OPIE创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OPC单人创业者创新可行性评估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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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4